。”
侍卫长脸色难看“立即报告给大公!”
“跟着我干什么?”奚白一击必杀后直接离开现场,然后多了个尾巴。游吟诗人拿着全部家当——竖琴,跟着刺客一起离开小镇。
“你是刺客,我是游吟诗人。我们都要四处流浪,看,这就是天生一对。夜莺终生追逐自己的荆棘丛,当它找到就夜夜徘徊,为它唱歌。假如被拒绝,也许就会在不知名的地方死掉。”精灵热情真挚地表白,他丝毫不为爱羞耻,他光明正大,坦坦荡荡。他的爱像烈火一样灼热,从来不在背地里默默照亮,一定要把人焚烧殆尽。
这是被爱者的特权。
“我是刺客,很穷,养不起你。我还要赶单子,别跟着我了。”奚白拒绝。精灵只有一个,养死了就没了。
“我养你啊。”精灵上前几步,亲热地揽住奚白的肩膀“我很有钱。”
奚白往旁边让开,确认自己和精灵隔着两米的安全距离。
刚刚被精灵碰过的地方现在还灼热着,对方吸引着他。让他产生冲动,但他什么都不能做。只能放任那个精灵不知后果地随意撩拨。
“不信?”莺摸摸下巴,游吟诗人在大陆上名声不好,是一群出了名的穷光蛋。因为嘴甜,一般长的颇为俊美,走到哪就到哪骗吃骗喝,留下一堆风流债。
哗啦啦——
奚白顿住,他面前下起了金币雨,一枚枚金币从天而降,迅速堆成小堆,土丘,越堆越高看不出变慢停止的迹象。噼里啪啦,是金币的美妙声响。
莺笑容志在必得“这些够了吗,刺客先生?这些钱可以换你为我效劳吗?”
奚白问“你要杀谁?”
莺思索一阵后,说“魔王。”
魔王,地狱恶魔族的王者。在人类王国和教廷的双重保护下抓走了王国公主。他的实力自然是强大的可怕。而他麾下的恶魔军团也经常深渊边缘掀起战争。
奚白斗篷下神色平淡,刺杀大陆上令人闻风丧胆的魔王于他而言似乎并不是困难的任务。
“为了监督刺客先生有好好地完成任务,我这个雇主承担起监督责任。这不过分吧。还有,这些钱买条巨龙都够了,在任务期间还请刺客先生暂时担任我的保护者。毕竟我的仇家还是挺多的。”莺乘胜追击。
“谁是你的仇家?”奚白长袍内的手握住匕首。
“很多,精灵,暗精灵…”莺把大陆上六大种族数了个遍“我是精灵和人类的混血,他们认为我是罪恶不洁的结晶,所以经常会派人刺杀我。”
“保护我吧,刺客先生。你手下沾满亡灵的鲜血,我为你唱歌。”莺热烈期盼地看着奚白。他有感觉,对面的人不会拒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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